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级)招生简章

作者:2025/10/20 02:59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 491号)《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1) 19号)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 5号)等文件精神,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在职人员举办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等级认定活动,本次认定职业工种等级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级)》。

职业技能等级特别是高级工等级对于从事幼教行业工作者非常重要,为从业人员考技师、高级技师成为高级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帮助从人员得到企业、社会的认可、尊重和更多的政策回报。

招生对象

1.正在或准备在亲子早教、托育园、幼儿园、儿童保健等机构从事03岁婴幼照护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

2.从事及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师、育婴师、母乳指导师、小儿推拿师等母婴护理、保健工作的相关人员。

3.学前教育、婴幼照护、母婴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准备从事03岁婴幼托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4.对03岁科学育婴专业知识和技能感兴趣的准父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

 

鉴定方式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级)分理论知识考试闭卷机考)和操作技能考核现场实操),均百分制,两科均 60 分及以上合格。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备注:

1.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

2.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3.相关专业:

1)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

2)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

3)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

证书样本
由上海人社局监制,上海市托幼协会颁发《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以上图片和文字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收费标准

项目

级别

培训费

考证费

合计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

三级/高级

3000元

550元

3550元

上海人才补贴政策

考试合格获得高级工证书后,国家将给予2160元的补贴。

培训及报考

学前教育学院组织在职人员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给相关老师,微信扫码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培训费(3000元)和考试鉴定费(550元)。继续教育学院完成申报后,考生签字确认报名表。学前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培训及考试。

本次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截止。

特此通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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